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东戴河新区教卫局,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高国家通用语言社会应用水平,根据辽宁省语委办、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决定于五月下旬开展2016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葫芦岛市属大中专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学生;市属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老师及市语委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公务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分为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所有报名测试人员均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单位在职证明(学生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由各单位按要求统一采集报名信息和照片后上报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再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语委办接待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时间为5月30—31日。
市直及各县(市)区语委办联系电话:
市语委办:3126068 连山区:3329019
龙港区:2298921 南票区:4923351
杨家杖子开发区:4421981 兴城市:5332015
建昌县:7122093 东戴河新区:6335699
(三)各单位填写表格要求:
1.集体报名要求
(1)各单位打印“集体报名表”后,要求考生填写并确认签字。每项必添,内容要准确。
(2)考生单位负责人按照“集体报名表”栏目将考生信息录入到“BaoMingBiao.xls”(此表不允许修改文件名及表内各栏目,红色栏目必填,其它项不填),注意一定要重新录入并核对准确,不准复制粘贴。
(3)考生单位集体采集考生的电子照片,此电子照片制作准考证和普通话证书时使用。
①尺寸要求像素宽高比为390*567
②为淡蓝底色
③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此电子照片
2.个人报名的考生须在5月30日前,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在职证明等有效材料,及时与当地教育局语委办联系填表、照相等相关事宜。
三、信息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及市直各单位要把报名创建的“BaoMingBiao.xls”和照片文件夹压包后于5月31日前发至市语委办邮箱:
hldjyjywb@163.com。报名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于5月31日下班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语委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额满为止,逾期不予报名。
四、测试时间
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要求
(一)我市继续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08]44号)要求,相关人员的测试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报名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3126068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体报名表.xls
2.报名表.xls
葫芦岛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