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妇联、市综治办和市信访局联合开展的聘用妇联干部做矛盾纠纷调解员暨信访代理员工作结束。今后,1000名被聘者将在增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畅通信访渠道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市妇联、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聘用1000名妇联干部做矛盾纠纷调解员暨信访代理员。聘用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1000名市及县(市)区妇联干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被聘用。这些人均为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调解的妇女,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相应的政策水平、协调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被聘后,矛盾纠纷调解员暨信访代理员将定期接受法律、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聘用期限为2年,任期届满由市妇联、市综治办、市信访局进行考核,对优秀、称职者进行续聘。(记者 刘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