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公布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我市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26760元。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26760元的60%或100%作为年缴费基数,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4.6%,不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2012年,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每人每年72元;从2012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的年缴费基数最低为26760元的60%,最高不超过 26760元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