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上,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陈德良与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代表签订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目标责任状,标志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攻坚”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市下发了《2012年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行动的总体目标为,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企业和直属企业单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建会企业的70%,其中已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世界500强在葫企业(经营性单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协商内容上,把工时工价、劳动定额以及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水平作为重点。在工作策略上,以工资水平低的谈增长、工资水平适中的谈结构、企业状况不佳的谈稳定为重点。(记者 王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