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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公告
作者: 时间:2012/3/28 阅读:734次

  葫芦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2年上半年开展秘书(三、四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二、三、四级)、心理咨询师(二、三级)、公共营养师(三、四级)、营销师(三、四级)、电子商务师(三级)、理财规划师(三级)、育婴师(三、四级)考试,各企业、学校或社会上正在从事上述职业或拟从事上述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1日

  考试时间:5月19日、5月20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218

  联系人:佟侃、李艳明

  联系电话:3150590

  报名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二);

  2、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二张;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二张;

  4、培训结业证原件及扫描件二张;

  5、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二张;

  6、学历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二张;

  7、学籍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二张(附件三);

  8、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扫描件二张(附件三);

  9、2寸同版彩色照片3张;

  10、交纳相关费用(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申报说明:

  1、申报材料清单中规定的2—8项,由考生根据申报要求提交原件和扫描件,另加上考生填写电子版个人申请报,由考生确认签字后,提交市鉴定中心,考生须将自己所有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信息发送至hldostakw@163.com。

  2、个人申请表的申请人声明栏目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声明栏目以上内容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录入并打印。录入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号。

  3、工作年限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4、学籍证明由考生所在学院(校)学生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5、人力资源师二级、营养师二级需提交论文,心理咨询师二级不需要提交论文。

  6、电子版彩色扫描件要求扫描内容清晰。原则上单张图片大小小于1M。

    附件一.rar 

 

    附件二.rar   

 

    附件三.rar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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