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和中国劳动保障报社联合举办的全国工伤保险宣传联络员座谈会在云南召开。会议要求站在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高度,加大对工伤保险宣传的力度,使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社长王程在讲话中说,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历史最悠久的险种,享受其待遇的人群虽少,但大多是弱者中的弱者,更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我国工伤保险事业发展很快,特别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使我国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工伤保险宣传可以让全社会了解工伤保险,让职业人群参加工伤保险,还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使我国工伤保险事业走上良性循环轨道。工伤保险宣传不但要面向劳动保障系统,更要面向社会,面向广大企业和劳动者。《中国劳动保障报》设立“工伤保险专版”,就是要强化这方面工作,为扩大工伤保险宣传搭建一个平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鲁士海在座谈会讲话中,要求全国工伤保险系统工作人员要站在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落实好部领导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宣传的指示精神,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推手和支点,作为联系社会特别是联系广大工伤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自觉性、主动性,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工伤保险宣传要适应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把握新闻宣传的特点和规律,充分体现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灵活性和时代性,在全社会树立起工伤保险服务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品牌和形象。各地工伤保险宣传联络员要学习吃透工伤保险政策,及时了解和总结基层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做好宣传的联络和组织工作,特别是要为《中国劳动保障报》的“工伤保险专版”多写稿、写好稿,更好地宣传工伤保险政策,介绍各地工伤保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百姓对工伤保险的呼声和建议,为我国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鼓与呼。
此次座谈会对2012年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特别是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研究部署,云南省、北京市、上海市、黑龙江省等地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在会上介绍了加强工伤保险宣传的经验和体会,中国劳动保障报社的编辑人员同与会者就新闻写作与公文写作不同、“工伤保险专版”栏目设置等新闻业务进行了交流。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工伤保险宣传联络员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