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团省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厅、教育厅等10家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即日起在我省正式启动。今年,主办单位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将在全省招募300名左右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2010年以后毕业的省内生源学生为辅。其中葫芦岛市共招募大学生志愿者40名,主要分派到葫芦岛市及建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从事为期2年的扶贫开发与管理、支教、支医、基层青少年工作等(专项)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创业。
集中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报名者须首先进行网上报名,再到相应受理项目办进行审核确认。即登陆辽宁青年志愿服务网(www.lny-outhvolunteers.org.cn)首页,进入“辽西北计划招募”系统,查阅报名须知、相关实施文件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后交报所在学校/市项目办。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报名登记表》直接交到所在学校项目办(一般设在学校团委)审核确认;辽宁籍省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将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交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市项目办(一般设在团市委学校部或志愿者工作部)审核确认。提交报名表时,须交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被辽西北计划正式录取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工作和生活补贴(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900元/月、研究生1000元/月,按月发放),以及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内以省项目办为参保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并办理一定额度的意外伤害、医疗等商业保险。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将享受报考高校硕士研究生加分,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招考政策等优惠措施。
今年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实施第十年。我市自2003年起,至今已有9批500余名高校毕业生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投身我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帮困、农村金融、青少年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