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2〕10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推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家单位及夏长顺等9名同志参加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现予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励科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为2012年11月19日—23日,为期5天。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902室
邮编:125000
电话:0429-6660722
电子邮件:hldjixiaoban@163.com葫芦岛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一、先进集体名单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财政局
3、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4、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龙港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南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7、兴城市财政局
8、建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进个人名单
1、夏长顺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王孟怀 葫芦岛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3、丁 刚 葫芦岛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4、刘景辉 葫芦岛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业务指导科副科长
5、秦卫东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葫芦岛市连山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
6、郭 铸 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7、何国柱 葫芦岛市南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
8、吴忠权 兴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9、郝亚芳 建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