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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2/11/27 阅读:1288次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2〕97号)精神和要求,葫芦岛市政府拟推荐葫芦岛市财政局、葫芦岛银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私协会,作为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闫海波、吴忠权、王洁丽、韩新宇、刘建奇,作为全省就业先进工作者;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凯森蒙集团有限公司、百货大楼。作为全省就业先进企业;陈凯、董淼、杨大彬、姚坤、徐涛,作为全省就业创业优秀个人,以上为表彰的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26日至11月30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反映。

 

  电话(传真):3158056 3150300

 

  电子邮箱:jyjzhk@163.com

 

  葫芦岛市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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