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六项措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社保基金审议意见。
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工作人员进厂入矿、屏幕滚动播放信息、发放政策宣传单、悬挂条幅、手机短信等形式,以及借助各种就业招聘会、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使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知晓参加社会保险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尤其是在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部门联合,于5月26日在兴城兴隆大家庭门前集中宣传了《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政策,重点是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活动当天,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扩大了社会保险影响力。
强化部门联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4个稽核小组,开展参保资源排查,对企业进行地毯式、人盯人逐户排查,不留死角。重点将近年来企业工资总额发放情况与同期实际缴费基数进行比对,查出瞒报基数、少缴基金的情况,堵塞少缴漏洞,并建立基金清欠的常态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今年前五个月,清理追缴历史陈欠基金1211万元。
强化职责分工。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科学发展观考核及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财政、城建、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
强化扩面重点。扩面重点放在应参未参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未全员参保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商饮服务企业、建安企业、个体工商户。尤其对在城镇务工的农村人口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用好用足,从政策层面促进扩面。
强化基金监管。积极推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通过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生临床服务行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从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发生水平。同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网上监控和实地巡查相结合,对违规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退出机制,有效遏制定点单位的违规行为。
建立了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长效机制,实行社保中心、街道、社区、代发银行共同审核把关,以及与民政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及时掌握生存信息,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强化经办服务。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并将其作为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社保、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社保、医保经办大厅采用窗口办公模式,实现了业务经办由分散向集中规范转变,服务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期限规定等业务全部上墙公示,方便群众查看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进个人缴费银行代扣和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工作,既方便快捷又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
兴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