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格执行我市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辽人社明电﹝2013﹞104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在全市开展最低工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一、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
2、检查内容:一是用人单位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变相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二、检查的方式及要求
各用人单位以自检自查为主,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省厅要求,适时采取听取用人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验相关账册等方式对重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
3150260 315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