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必然要求。兴城市从2012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攻坚行动”,行动总体目标为到2013年底全市企业单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力争达到建会企业的70%,其中已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重点抓好酒水酿造、金属冶炼、服装泳装加工、商品零售、餐饮服务等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截至今年10月底,签订了26个区域性、4个行业性及62家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481份,覆盖职工5万人。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由原来的每月78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今年前10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人数5600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8%以上。
兴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