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市城乡就业管理局始终坚持并践行着“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宗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实践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突出为民服务主题,创新为民服务形式,以“立足岗位服务、主动上门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推进阳光服务”为抓手,全力推进就业服务工作,连年取得党建工作和就业工作的双丰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岗位,狠抓落实,打造效能服务窗口形象。
我局把“保民生 促就业”作为“为民四服务”活动的重要结合点,立足工作实际,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以提升“三个能力”为抓手,不断强化就业服务工作,实现党政工作的完美转换。
(一)提升干部服务的自觉性。不断转变服务大厅的管理模式和工作理念,培养一支“以人为本、真诚服务、创先争优”的服务型队伍。实施触摸屏查询功能,百姓可凭二代身份证即时查询个人信息、就业政策、招聘信息等;启动“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即缴即补工作,从根本上减轻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压力;在全市取缔三轮车工作中,将服务窗口前移,深入基层妥善解决被取缔三轮车车主就业问题。累计安置公益性岗位891个;创新退休业务办理模式,从退休职工期盼的地方做起,突破以往因社平工资下发延迟导致退休金领取拖后一年发放的困境,实现“当月退、当月批、次月拿工资”的目标;对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众上门办理失业登记服务;实行市县信息共享,解决了万余名下岗买断职工在办理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到市局开具档案证明的麻烦。
(二)提升干部服务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干部的创新意识,激发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把握机遇、主动作为、追求卓越”的创新型队伍。通过开展“为民四服务”活动,全局干部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大大增强,全局采取创新手段不断推动就业服务工作的发展。纵深推进就业服务工作,工作人员不辞劳苦,先后“五进县区”、“四进高校”搭建就业平台,上门服务把岗位送到群众家中;创新培训模式,送培训到乡镇、村屯、高校、劳教所和警营,把技术送到劳动者手中;通过开发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和鼓励企业吸纳等方式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连续几年共择优选拔近300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平台队伍。通过开展援助活动,帮助万余名农民实现转移就业。
(三)提升干部服务的思想性。通过开展一系列有意义的活动,增强队伍的活力和热情,打造一支“激情奋进、和谐发展、凝心聚力”的思想型队伍。一是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增强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的思想品格。二是开展“中国梦、我的梦”大讨论,将个人的理想信念与中国梦的实现结合起来,全局所有干部各抒己见,踊跃发言。三是组织对英雄模范人物的学习,继承发扬时代精神。四是注意培养宣传身边典型,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二、夯实基础、狠抓队伍,打造阳光服务窗口形象。
我局不断拓展“为民四服务”的深度广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就业惠民生 服务见真情”活动。制定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你放心、先进名册必有我、创先争优带头人”为口号,以“学习上水平、工作上台阶、生活上质量、活动上层次、管理上科学”为目标的活动方案,通过“三亮、三比、三评”的活动方式,全面抓好队伍学习、转变作风,提高服务层次,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一) 开展“三亮”,争当服务明星。一是“亮标准”,将全局所属各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等及时更新,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板、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公示。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亮身份”,在全市率先推行“党员佩戴党徽 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在窗口服务工作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并在机关单位率先实行坐班值日制度。由局领导担任总值班人,负责全局范围突发事件和日常管理。中层干部为值班员,在一楼总服务台负责每天检查全局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并接待来访群众,解答咨询等。此项律己惠民制度的实行,不仅确保服务秩序,且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三是“亮承诺”,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明确工作内容和服务标准,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签订《行政问责书》。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制度,树立“便民服务,随到随办”的工作意识,做到不分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只要有百姓前来办事,第一时间帮助解决,为前来办事百姓提供高效、便捷、人性化的服务。并先后制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文明服务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等多项规章制度,将其悬挂在就业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并将《公开承诺书》印制成宣传单下发,公开监督电话,诚恳接受群众监督。
(二)开展“三比”,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比”活动,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彰显窗口的示范作用。一是连年开展 “百题知识测试”和业务知识测验活动,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文明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二是在就业服务大厅扎实开展创建流动“红旗窗口”活动。认真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就业服务大厅开展评选流动“红旗窗口”活动的通知》(葫就发[2011]24号),按季度评选红旗窗口,努力培育和推出一批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群众认可的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型机关氛围。
(三)开展“三评”,让群众满意。一是群众评议。面向服务对象制定了《市就业局“服务对象评议就业工作”卡片》,通过办事群众满意度测评,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满意度达到100%。二是党员互评。以党小组为单位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岗位职责、行政问责书等内容,采取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整改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三是领导点评。建立“为民四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并将考评情况与评先表彰及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
三、转变作风、就业惠民,打造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按照中央转变机关作风的总体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群众最有意见的地方改起,使为民服务更深入、更见成效。
(一)积极开展党群教育基层平台座谈会。为了更好的听取基层意见,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党群教育基层平台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将问题及时梳理、总结,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座谈会共提出五个方面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的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复杂、环节过多,我们经调查论证,简化工作流程,将办证中街道审核环节取消;通过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将相关就业政策传递给基层平台,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确保了政策的时效性。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加强的建议,我们即研究制定了《葫芦岛市就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定》指导市直及各县(市)区有规划、有步骤、有实施内容的开展队伍建设。
(二)真情服务百姓,促进就业工作。
在全体就业系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就业工作提前并超额完成各项就业工作任务。预计到2013年末,全市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68700人,普惠制培训18442人,扶持创业带头人372人,带动就业254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0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2%。同时,就业工作连年取得丰硕成果。2008—2012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连续五年在省政府绩效评估中荣获优胜奖,由此,被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荣立市政府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五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称号;2008—2010年度被国家人社部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09、2010连年获得市委“先进党总支”的荣誉称号;2009年以来,我局开展的 “就业服务与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大学生兜底安置”等工作,相继十多次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葫芦岛市市直机关最佳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