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工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招聘硕士人员中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岗位编号为09、10)参加辽宁省人事考试局组织的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同步考试。具体报名时间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通知。
2、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其他岗位人员请登陆辽宁工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页“辽宁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416-4199626 0416-4199193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工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