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辽宁省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6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葫人社发[2013]57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全市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统一实地勘验、集中答辩招标认定,有14家职业培训机构符合市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设置条件,现予公示。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详情见附件)
葫芦岛市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14家)
1、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葫芦岛市高级技工学校(锦西工业学校)
3、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4、葫芦岛市技工学校(连山区职教中心)
5、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6、葫芦岛市商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7、兴城市技工学校(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
8、葫芦岛市莲花山技工学校(葫芦岛市莲花山职业学校)
9、建昌县职业教育中心
10、葫芦岛市南票区就业训练中心
11、建昌县职业训练中心
12、葫芦岛市五星职业培训学校
13、葫芦岛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14、葫芦岛市轻工职业技术学校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1日—8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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