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4年全军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首次实行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招聘的军队文职人员岗位涵盖了教学、科研、工程、卫生、文体、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部分管理事务和服务保障等非专业技术岗位。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提供2015年军队文职人员考试招聘的聘用人员条件,供2015年参加军队文职考试的考生阅读。
根据《2015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公告》,2015年全军文职人员招聘条件有以下规定:
(一)政治条件。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取得相应学位。应聘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当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十级、九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八级、七级、六级、五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