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14年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7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体检时间:2014年12月12日早8:00;
2、集合地点: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二楼人才中心会议室。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
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必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体检。体检费为40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5年内不得参加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4年体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