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公证员助理从业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及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设置标准,结合我市辽西公证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政治素质,品行良好,热心法律服务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文字处理、制表等必备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实际工作所需的其他方面技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葫芦岛市户籍,具有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律实务类专科学历的2013、2014年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数量
|
学历
|
要求
|
1
|
公证辅助财务类
|
3
|
本科及以上
|
有会计资格证,不限专业
|
2
|
公证员
助理类
|
17
|
专科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专科:限法律实务类专科毕业生(法律实务类: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律事务)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www.hldrszp.com),或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nhld.lss.gov.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2月28日9时至3月4日16时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务必记住考生编号和登陆密码,以备后续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使用。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2月28日至3月4日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查询审查结果。
3、通过审查人员于2015年3月9日8时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660763 6660762
(2)报考人员必须用新身份证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考试,官方不组织任何形式考前辅导,谨防诈骗团伙利用QQ、微信、短信等形式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活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无申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