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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公告
作者: 时间:2015/3/4 阅读:1005次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初中、职业培训中心(商务职校)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1)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报考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职业培训中心需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本科毕业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

 

  (3)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同一学科初中小学不可兼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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