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34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工作章程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教师总数为50人。
二、实施范围
兴城市、建昌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2013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所学专业要与招考岗位要求的学科相同;报名者应同时具有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
2015年葫芦岛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职位信息表》 。
五、考生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9时至6月15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各市教育局将在报名网站对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各市教育局初审,只对考生的照片情况负责,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指南后填报,出现错误省市一概不予以处理和退费)。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信息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限内修改后重新报名。考生对审查结果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报考单位所属市教育局咨询。
3.缴费。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在网上利用银行支付系统缴纳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15年6月9日9时至6月16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务费为两科共1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8时至7月4日8时登录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5、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按照招聘学科报名,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2)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有关市政府所在地。
3)考生从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次考试采取答题卡作答方式,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携带好2B铅笔和黑色碳素笔。
5)考生在报考前要详细阅读报考页面的提示信息。
六、考试科目、命题、评卷及考务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专门机构实行入闱命题及阅卷,考场设在葫芦岛市国家标准化考场;面试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局和各市教育局负责。
七、考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葫芦岛市教育局在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内容为试讲或说课,由市教育局确定。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或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应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葫芦岛市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终审合格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本《简章》由葫芦岛市教育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00 下午 14: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葫芦岛市教育局0429-3112481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9-6660709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