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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公告
作者: 时间:2011/7/13 阅读:892次

  2011年辽宁省省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7月10日结束。根据《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及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上述原则,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对参加2011年辽宁省省直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安排请于近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报考各市党群、政府部门(含市及以下公安系统)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请登录《辽宁省及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和网站》查询。

 

  附件:辽宁省省直党群系统机关(参公单位)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2011年辽宁省省直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咨询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024-23128862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24-23448361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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