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日前出台。今后,事业单位用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法》指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特殊情况的可适时组织,但同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于报名前7到15天统一向社会发布。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以前申报招聘计划。计划包括编制人数、实有人数、招聘岗位、岗位职责、招聘条件、招聘数量、招聘方式等内容。未申报招聘计划或所申报招聘计划未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一律不得招聘人员。
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备案,招聘单位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