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招用农民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解决和预防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葫芦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近日公布并施行。这将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明确“建筑业企业”指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承建企业或法人单位,“建设领域农民工”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